根据甬政办发〔2007〕152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按照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的统一部署,今年组织开展城镇住户抽样调查样本轮换(扩点)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落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查目的
(一)全面系统地收集我市城镇居民家庭的人口、就业、收入、消费等基本情况,为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基础资料,为各级党委、政府研究和解决医疗、教育、住房与社会保障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翔实的决策参考信息。
(二)抽选常规调查记帐户,为2008—2010年城镇居民住户常规调查提供基础样本框,保障未来三年经常性住户调查数据的科学性和代表性。
(三)利用此次调查数据,评估现行住户调查工作中经常性住户调查样本和调查数据的科学性、代表性。
(四)利用此次调查建立的网络,为今后在全市开展有关社会热点问题等多主题社情民意调查提供网络保障。
二、调查对象
基本情况调查对象为浒山街道、古塘街道、白沙路街道行政区域内20个社区的城镇住户,共1150户。考虑到收入来源以及生活方式存在较大区别,城镇住户调查将剔除:城镇区内集体户中的单身者以及学生公寓等。抽样框采用浒山街道、古塘街道、白沙路街道上报的社区目录,最终抽样单元为住宅。抽中住宅内的住户及个人作为统计调查单位。
三、调查内容
基本情况调查内容包括城镇住户住宅情况、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家庭收支状况、医疗情况、社会保障情况、社会热点等方面;经常性住户调查内容包括城镇住户的日常收支情况等。
四、样本规模及分布
在总体样本为大样本情况下,按照1‰的抽样率,即可保证在95%(t=1.96)的把握程度下,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主要指标的相对误差控制在3%以内,为此确定我市首次基本情况调查1150户、经常性住户调查扩大到150户(原为100户),详见表一。
表一 基本情况调查样本分布情况
单位:个、户
|
街道名称 |
社区名称 |
社区代码 |
小区数 |
抽样住宅数 |
|
浒山街道 |
楼家社区 |
330282001063 |
2 |
50 |
|
浒山街道 |
光辉社区 |
330282001072 |
2 |
50 |
|
浒山街道 |
东门社区 |
330282001042 |
2 |
50 |
|
浒山街道 |
水南社区 |
330282001070 |
2 |
50 |
|
浒山街道 |
古塘社区 |
330282001071 |
4 |
100 |
|
浒山街道 |
南孙塘社区 |
330282001058 |
2 |
50 |
|
浒山街道 |
金东社区 |
330282001055 |
2 |
50 |
|
浒山街道 |
金南社区 |
330282001054 |
2 |
50 |
|
浒山街道 |
金山社区 |
330282001053 |
2 |
50 |
|
浒山街道 |
虞家路社区 |
330282001066 |
2 |
50 |
|
浒山街道 |
浒西社区 |
330282001061 |
2 |
50 |
|
浒山街道 |
新江路社区 |
330282001064 |
2 |
50 |
|
浒山街道 |
寺山社区 |
330282001050 |
2 |
50 |
|
浒山街道 |
三碰桥社区 |
330282001038 |
2 |
50 |
|
古塘街道 |
新团圈社区 |
330282001049 |
4 |
100 |
|
古塘街道 |
青少年宫社区 |
330282001052 |
4 |
100 |
|
古塘街道 |
开发社区 |
330282001041 |
2 |
50 |
|
古塘街道 |
舒苑社区 |
330282001056 |
2 |
50 |
|
古塘街道 |
旦苑社区 |
330282001067 |
2 |
50 |
|
白沙路街道 |
白果树社区 |
330282001045 |
2 |
50 |
|
合计 |
20个社区 |
|
46 |
1150 |
五、调查方法
基本情况调查及经常性住户调查采用入户调查方法。
六、组织实施
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制度由市统计局负责建立,由浒山街道、古塘街道、白沙路街道办事处协调,综合统计站负责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具体落实工作;经常性住户调查按有关规范和要求正常开展。市统计局负责城镇住户专业人员的培训,抽选小区和住户,实施监督现场调查、回收调查问卷、审核录入调查数据,根据要求初步分析调查结果。
七、经费保障
浒山街道、古塘街道、白沙路街道开展此项调查所需经费按规定要求由属地街道承担,市统计局开展工作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列支。
八、进度安排
(一)2008年7月31日前编制抽样框,抽选调查居委会(社区)和调查户,完成入户调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8月1日―10日,上报相关表式、培训调查员。
(三)8月11日―8月31日,入户调查。
(四)9月1日―9月30日,质量抽查,录入调查表、抽样框,审核调查数据。
(五)10月1日―11月15日,市统计局汇总、评估调查结果,开展分析研究工作,建立数据库,抽选轮换样本组,抽选常规调查样本户并进行试记帐。
(六)11月16日―12月15日,新常规样本进行试记帐。
(七)12月16日开始,2009年度新常规样本正式记帐。
九、质量控制
为确保调查质量,最大限度减少登记误差,提高抽样调查的代表性,要求对调查的各阶段工作建立质量检查制度。要做到:
(一)现场调查中,在每户访问结束后,调查员都要对填写的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如有疑问应重新询问落实,如有错误应立即改正,调查员不得主观臆造,弄虚作假。
(二)督导员对调查员经过核对的调查表,要认真核实,检查无误后方可签字验收。
(三)数据录入过程中,除录入程序进行控制外,若发现错误,应按有关要求改正。
(四)调查结束后,市统计局将抽选5%的样本进行回访核实,回访面将覆盖到每个调查员,并将回访结果上报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
二〇〇八年七月一日